西北大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专业准入考核方案

   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,加快教育教学改革,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,不断完善学生自我构建知识结构的管理机制,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,使学院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、健全的发展,根据《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的相关要求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 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,做到政策透明、计划透明、结果透明。学院根据学校的规定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。

组    长:  王向旭

副组长:王玉琪  

成 员:刘庆超 惠俊峰 徐    滕海鹏

       温惠云 管玉雷  朱晨辉 张建波  

       陈汇勇

二、面试时间:各系自行安排,64日前完成面试。

三、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出申请,对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,接收转专业人数根据本院的招生规模和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确定,原则上不高于本院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%

四、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,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.热爱祖国,勤学上进,品行端正;

2.高考入学为理科生;

3. 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;

4.已取得我校学籍,在读一年级、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;

5.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;

6.通过我院面试小组面试考察;

五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考虑转专业:

1. 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

2.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

3.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。

六、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,在系统申请审核通过后,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考察,分别由申请转入各系系主任及两位教授组成面试小组,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。学院根据考核结果以及当年的接收转专业人数,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名单。

七、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,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。如果原专业已修必修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,则成绩有效,否则应重修;凡不符合我院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,可作为教学计划以外的选修课成绩记载。






西北大学化工学院

 2021520